杨训兵:建立长效机制 政采营商环境动态监管跟踪问效

政府采购信息网 崔卫卫 2024-08-22 09:47:02

2024年8月13日,在19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大会主旨演讲环节,云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杨训兵分享了云南省财政厅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

云南省财政厅总经济师、二级巡视员杨训兵

推行政采专办员制度鼓励开展联合采购

杨训兵强调,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全省推行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要求采购人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工作,明确专办员职责,加强专办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同时,云南省财政厅督促采购人建立采购需求和计划的一般审查和重点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内部审查机构和人员,并对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将单一来源项目纳入单位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据杨训兵介绍,云南省财政厅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提高采购效率。一是指导采购人科学统筹采购活动。推动采购人将同类项目汇总后按整体项目、分标段开展采购活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在上半年即开展采购活动。对符合规定、确需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实施的项目,申请预拨资金提前开展采购活动。二是提高采购执行效率。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联合采购、统采分签。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共21项框架协议采购试点,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关键信息产品中开展框架协议联合征集。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一体化平台、国库支付系统关联,实现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和合同支付全过程控制。部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部署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政采贷”和金融保函全过程线上运行。

建设行政裁决示范点建立政采营商环境跟踪指导机制

“作为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半年来,云南省财政厅在建制度、定标准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杨训兵说,一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案流程和标准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范本,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投诉受理、处理人员“双随机,两公开”机制,坚持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法制部门审核、集体决策和结果公开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出台《云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和《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对符合规定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和免于处罚,彰显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尺度的监管理念。制定《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规程》,试行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高效处理政府采购矛盾纠纷。

据了解,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制定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杨训兵表示,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云南省政府采购主要在破除门槛壁垒、提升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开展定期跟踪评价五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采购管理处近日获得全省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在破除门槛壁垒方面,云南省开展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连续五年组织清理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地域等不合理条件,对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规定和做法,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云南省出台规范政府采购收费行为的14项措施,将采购代理服务区分为基础代理服务和专业化服务,规范代理服务收付费行为;清理电子采购文件费、货物服务项目质保金以及向供应商转嫁评审费、公证费的行为;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对供应商免收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对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通过事前的一体化平台采购预算编报预警、事中的电子交易平台采购过程控制和事后的按年度公开预留份额执行情况、按季度通报政策执行效果等,全过程督促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并在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明确要求执行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采购一体落实支持政策。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我们将政府采购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公平竞争、透明度、采购成本、扶持中小企业等各方面,并在昆明市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动态监管跟踪评价体系试点。同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机制,监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按季度检查通报营商环境重点问题,公布并更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杨训兵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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